标题:既然房屋买卖必须资金监管就把资金监管到底
既然房屋买卖必须资金监管就把资金监管到底。
现在好多二手房买卖纠纷出现在卖方收到房款不配合交接,甚至拒不腾房。我觉得可以在监管流程里加入一个环节,就是等双方做完物业交割,双方签字同意后再放款给方。这样资金监管时间可能会多几天但对买方就很公平了,也避免了后续的纠纷,现在北京等很多城市多有这样业务,也可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监管时间。
这也是我遇到的烦恼。
既然房屋买卖必须资金监管就把资金监管到底。
现在好多二手房买卖纠纷出现在卖方收到房款不配合交接,甚至拒不腾房。我觉得可以在监管流程里加入一个环节,就是等双方做完物业交割,双方签字同意后再放款给方。这样资金监管时间可能会多几天但对买方就很公平了,也避免了后续的纠纷,现在北京等很多城市多有这样业务,也可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监管时间。
这也是我遇到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