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津人社局发【2014】42号)等国家和我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病历确诊后,经综合治疗(如:放疗、化疗)无效或有复发、转移病灶。必备材料:住院病历首页、手术记录、住出院记录、病理报告、系统放疗、化疗等材料。
具体情况可根据本人实际病情,到本人所在单位或存档机构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