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您反映的积分落户申请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为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网民留言后,我局非常重视,工作人员向网民解答积分落户申请条件,《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居所,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积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与您签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天津崇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您缴纳保险的也应该是该单位。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