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5-05-12

标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不是同一个公司,如何办理积分落户

我与天津崇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派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天津某国企工作,缴费单位为这家国企。

积分入户只能由缴纳保险的公司给代理申报,而申报需要有相对应的劳动合同,但是我签订合同和缴纳保险并不是同一个公司,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办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7-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您反映的积分落户申请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为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5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网民留言后,我局非常重视,工作人员向网民解答积分落户申请条件,《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居所,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积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与您签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天津崇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您缴纳保险的也应该是该单位。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