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父母的公产房和企业产房,父母去世后承租问题
关于父母的公产房和企业产房,父母去世后承租问题:国家应该明确规定谁长期居住就该由谁来承租,(即是长期居住肯定是有理由的,很多都是没有其他房子,是弱势群体,有的已经住了15年以上还不能承租,也不能上户口)不应该推到家庭所有成员来决定,都去公正处公正,家庭成员中本来就有房的人员来争夺公产房和企业产房,把本来就没有房子的人员推向绝路.造成不安定因素,国家和各级领导应关注弱势群体.有一种公正的政策来解决此问题.现在的家庭成员已经不单纯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加上儿媳姑爷等外姓人员参与情况很复杂,有些人员就是故意造次,不管别人多困难,不管别人死活来争夺利益,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