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辰区瑞宁家园7号楼底商花都KTV噪音严重扰民
环保局的同志您好,我反映一下北辰区瑞宁嘉园7号楼底商花都KTV噪音扰民问题,此KTV每日夜间经营致夜间2-3点,严重影响了居民休息,居民把问题反映到北辰区环保部门,可区环保部门把此问题推诿到民警处理,可我们详细看了一下《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饮食服务业、 文化娱乐业、修配加工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并应当控制夜间经营时间。
禁止在居民楼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经营场所。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修配加工业等经营场所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事确实归环保部门处理,请贵部门为老百姓做点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