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田* 提问时间:2015-05-09

标题:生态城吉宝澜岸铭郡商品房签完预购协议后私自涨价

我于2014年12月26日与吉宝澜岸铭郡项目开发商签订该项目的商品房预购协议书,协议中载明楼房地址,房号,面积,价格等内容,销售员告知将来开盘价格不会高于标注上限,并于当日交给开发商定金8万元整。现该项目开盘,开发商单方面背弃协议提出涨价12万元,现感觉开发商有欺骗成分,我严正要求开发商按原协议约定价格执行,反对不顾信用的涨价行为。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05-11 是否超时:

网民:

您好,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者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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