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05-07

标题: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协议

我是滨海新区四季风情物业的员工,我项目与滨海新区废弃物处理中心签署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清运协议。在履行协议中产生一些分歧,处理过程比较融洽。

但由于小的分歧还在处理中,故滨海新区废弃物处理中心采取不给我小区清理装修垃圾,目前我们小区的垃圾堆积如山已经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

我先后投诉了12345热线和塘沽区环保局25866601但没有得到任何解决,目前小区业主反映强烈,为了维护小区业主利益再次请求天津政务网协助解决为盼。

希望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引导下(完善社会公平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行政主管部门真正的能够“简政放权、放下架子、服务于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5-05-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小区内垃圾未清理的问题应咨询小区物业进行解决处理,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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