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答复内容如下:
1、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我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可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2、因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复杂,涉及多个数据,与本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是否间断以及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密切相关。
3、失业保险领取条件规定:“①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备案手续后,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报手续。经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