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4-29

标题:蓝印房,丈夫出国,我能代理相关事宜吗?

我家在杨村金都花园买了一套蓝印房,现在可以办房本了,可丈夫出国,购房合同写的他的名字,如果延误了房本就延误办蓝印,会影响孩子上学,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解决燃眉之急!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5-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回复如下:根据相关规定,购房人在境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需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管认证的公证文书,如果申请材料为外文文本则应附汉字译本。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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