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因生育,产假之后公司逼迫辞职
领导您好:
我系武清开发区一私企办公室员工。因11月剖腹产生育,遂休产假共计143天,期间公司没有支付一分钱。三月底结束产假回来工作,老板百般刁难、威胁不走的话可能会有挤兑,言外之意让我自己提出辞职,我一直未妥协,据理力争,但身心俱疲。我协助公司办理好生育津贴申报工作。到现在为止,生育已有五个半月,公司对于我产假期间的工资还是一分未发。
因为涉及哺乳期不能辞退的原因,我提出按法律规定给予我赔偿,之后公司可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老板不答应,态度恶劣。我要求公司若解除合同的话出具相关文字说明,公司也未应允。
我现在想求助的是,我去社保申请仲裁,我需要拿到什么证据?如果公司拒不提供文字性的东西,我要怎么办?再一个问题,我能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要求公司的补偿。申诉以下内容,第一:一次性全额支付我产假期间工资 第二:工作近三年,未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经查询,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 第三:劳动法规定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带薪年假,我一天也没有享受过,不休的话应该给以三倍工资 第四: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工作近三年赔偿三个月工资,且在哺乳期,要求支付工资到哺乳期结束。再有,通过威胁等形式逼迫我主动提出辞职,前提我工作有能力完成且无错误,公司属于无故逼迫辞退,应该给予补偿金的双倍赔偿。
请问,仲裁能否支持我的要求?老板威胁的那段话本有录音,无奈最后丢失。
请求帮助,想尽快脱离。公司很有可能因为不想赔偿而让我继续上班,但是会各种刁难,我也不想再待下去了。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那我就拿不到解除合同的说明,那么我提出解除的话会不会拿不到赔偿?非常感谢,急盼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