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史** 提问时间:2015-04-20

标题:咨询关于男方生育险报销问题

妻子生育险中间断交了,现在无法报销,丈夫是天津本地户口,公司连续缴纳了生育险,请问生孩子的费用可以使用丈夫单位上的生育险报销吗?哪部分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呢?谢谢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6-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4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社会保险享受原则为谁参保谁享受,我市未参保怀孕女居民不能使用男方的生育险。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怀孕女居民,均可免费享受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建议我市未就业女居民要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保障期失业期间能享受生育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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