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15-04-17

标题:可凭《居住证受理回执》办理居住证积分入户申报吗?

我于2015年4月13日申报办理居住证,于当日通过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取得《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做为领取居住证的凭证),回执上注有“20个工日后领取”。请问,向我这种情况,能否凭《居住证受理回执》办理2015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入户申报吗?本期申报时间截至到2015年4月30日,在4月30日前,我很有可能领不到居住证。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5-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办理条件和程序,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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