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回复如下:
您在留言中所反映的工程为嘉阳花苑一期104#楼1301,坐落在武清区京津公路西侧。4月21日下午,对您所反映的“嘉阳花苑的验收中给予的评定是不合格”的问题,我单位联系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调查,经核实:104#楼所在标段,建设单位于2015年2月13日组织了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分别出具了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所以不存在验收评定不合格的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