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钢房管科不作为,致使产权无法购买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天钢中板厂的一名退休职工。去年6月我从新闻得知我市出台的在2014年7月31日前购买公产房产权一次性付清优惠10%,8月1日起取消优惠的政策。我就到我所居住的公产房(建新东里)产权单位天钢集团房管科购买房屋产权,但天钢房管科的答复是天钢集团管理的建新东里片区公产房中原中板厂所有的建新东里公产房不能购买产权需市里审批。致使我于当年7月31日前没能购买使我没有享受优惠蒙受了损失。对于我市出台的政策我是坚信不疑的,对于天钢集团房管科把责任推到市里不出售房屋产权的行为我是无法接受的。后来我一直追问天钢集团房管科购买中板厂公产房房屋产权一事直到2015年3月份,天钢集团房管科称市里已经批下来了但是还要等区里批。我问要等多长时间,房管科的答复是一年。到现在我已经等了一年,又让等一年。现在是法治社会,全面依法治国是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之一,每个单位部门对于业务的办理都是有工作日限定的,这种答复无异于“你听信儿吧”,让老百姓一等再等一拖再拖等不作为行为。我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是让政府为百姓办实事。我的诉求是购买我所居住的公产房产权。对于这种不作为行为我要求政府介入调查,使天钢集团房管科明确日期为我办理购买公产房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