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屋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房管站不管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
您好!我住在河北区日方里小区三楼,下水管道仍是铸铁管道.2014年5月,因厨房下水管渗水,报铁东路房管站维修,维修师傅到现场后,说换成PVC管.当时我反复强调,这条管道经常堵,铸铁管和PVC管衔接能否牢固,维修师傅始终回答没有问题.我觉得维修人员应该很专业,所以对他们很相信.同意换成了PVC管.15年1月,下水管出现堵塞现象,我家PVC管与铁管链接处,上下方出现漏水、冒水.此次漏水把我家新装修的厨房及房厅部分地板泡坏,墙体留下了水印.造成了经济损失.此后,我多次与房管站联系,商谈经济补偿问题.我多次联系后房管站的陈书记与我见了一面,当时陈书记表示需了解一下情况.结果派了一名周工长到我家来,周工长看了现场后,说代表房管站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问我要多少钱赔偿;另一个是,让我咨询地板在哪买的,他们负责更换.让我考虑后再联系.我咨询三家装修的师傅后,联系了周工长,告知这些活连工带料的大概费用最少3000元.此后周工长态度明显改变,不承认了.我又找到陈书记,陈书记也推卸此事 ,他说让站长联系我,但很长时间了,我多次要求见站长,但站长不理睬.
这件事对我来说很着急,一是现在再次维修的管道能否牢固,因为这条管道经常堵塞,如果再造成损失,我们实在承担不起;再一个,这次损失是因为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我认为这次给我家造成的损失房管站应该赔偿.我请求房管局领导帮忙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