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人退休后如何享受实际工龄待遇问题
市委相关领导:
您好!我是老三届高中生,年逾古稀。
・69年3月下乡蓟县三岔口
・75年元月选调本市河东糖业
・85年5月于中山门糖业辞职
・04年补缴社保(93-08年)
・08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享受15年工龄的退休金
多年以来这15年工龄一直是我迷蒙不解的问题。也曾多次找过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凡辞职人员,之前的工作经历,包括上山下乡,一律不计算工龄。特别强调有文件明文规定。
我真的弄不明白,人一旦辞掉工作,之前的历史怎么就可以整个被改写了呢?
什么叫“工龄”?不就是人走入社会之后,所参加多少年工作的年限吗?由哪年到哪年,参加何种工作,个人档案都有清清楚楚的记载,怎么还能够被“算”与“不算”呢?
上山下乡近六年,那段时间六年的日月,只计工分,没有工资;选调后的十年,因加班加点,单位欠的工休就不计其数。而且选调初年,只能领到每个月26块钱的工资……
如此,用泪与汗水书写的历史,怎么能够一句话、一个文件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呢?
难道就是因为“辞职”?据说连“辞退”、“劳教”都能算工龄,唯“辞职”不能算。这是怎么了? “辞职”就那么大逆不道,就该入另册?
什么鸟官编织的狗屁文章,这是哪家的道理?
逮逢圣世,沐浴清化。当今社会政治生活的宽松,民众欣喜之至。有错必纠,实事求是,乃我们党历来的光荣传统。
还个人历史之真实,拟向政府讨还个公道。“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言有不妥之处,敬请斧正!
切切此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