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失业孕妇生育保险问题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你们好。
我妻子于2014年1月辞职,2月份开始领取失业金。于7月份怀孕,期间开启生育险,到了2015年3月,失业金领取一年,3月份产检的时候还能用生育险,但是到了4月3日去产检发现生育险不能再用,意味着4月20日的预产期生育险也无法再用,请问各位领导,这种情况下,生育保险对于一个失业的孕妇来说是不是太不合理。
另外,我本人的保险中生育险也不能应用到我妻子身上,是不是应该有相关的解决办法。
急切希望领导给予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