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5-04-08

标题:关于空港经济区内限价房买卖问题

你好,我在空港经济区内有套限价房,已过五年,可以自由上市出售,请问出售时需要缴纳正常税费后,是否需要缴纳收益部分(即现价-原购买价)的税费!如果需要,交多少!请详解!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5-07 是否超时:否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4月10日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由于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所留联系电话无人接通,请您重新留下联系方式或拨打联系电话23145264、23316187咨询相关问题以便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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