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5春节法定节假日到底是哪三天
给员工核算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产生了分歧。
国务院今年的假期规定只是说“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并没有明确说明那三天是法定。
按照此规定,正好是:
(2月18日,除夕、周三)、(2月19日,初一、周四)、(2月20日,初二、周五)。为三天法定假期。
(2月21日,初三、周六)、(2月22日,初四、周日)为正常六、日公休;
(2月23日,初五、周一)、(2月24日,初六、周二)这两天是用2月15日的周日上班、2月28日的周六上班来补休。
我公司就是按照这样从”除夕、初一、初二“这三天核算的法定节假日。
但员工有异议。认为是从“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三倍;由此算来那除夕18日休得是什么假。补休也就乱了。
但到目前,也没有个官方说法,咨询12333和区县劳动局说法均不一。
现烦请贵局给个明确的说法,因为这事产生劳动法争议真是没必要。
谢谢了!
急急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