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君悦花苑业主维权申诉书
尊敬的领导:
我谨代表天津西青区张家窝镇君悦花苑部分业主就天津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商品房售卖过程中产生的一些不合理问题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反应,并提出相应诉求,请政府能够重视并予以解决。
一、用户入户防盗门问题
起初,销售在带领我们业主观看样板间时,特意向我们业主说明在交房时,我们所购买的商品房中的窗户与防盗门均与样板间完全一致。同时,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写的是:钢木装甲防火防盗门(合同中并未注明防盗门的品牌与型号);但是我们在现场施工工地看到的开发商为我们选择的门是与样板间的门相差很大的防火门
我们业主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自发地组织相关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起初开发商态度良好,答应一切按合同办理,但是拒不同意出具书面承诺;后来当我们在此与开发商沟通时,开发商不但不承认之前所作出的口头承诺,甚至拒不承认给我们提供的防盗门与合同不符、与样板间不一致。
在我们与开发商沟通的后期,开发商甚至还说入户大堂也与之前承诺的样板间的不一致。
二、我们的诉求
在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前提下,我们要求天津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同品质商品住房质量标准的承诺。
1、要求开发商对政府相关部门作出承诺,为业主更换与合同一致、且质量、规格不低于样板间的防盗门,并在合同中添加补充合同,规定交房时防盗门的品牌与型号、规格,并希望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执行。
保证入户大堂与之前销售承诺的与样板间一致,并添加在补充合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