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万通上北新新家园一楼占用住宅经营问题投诉
尊敬的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相关领导:
你们好,现投诉滨海新区塘沽上北新新家园55#楼101和105室无证无照经营餐饮服务,106室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55号楼作为住宅楼,一楼个别住户却开起了饭馆和超市,不但搞的本楼居民怨声载道,也存在严重治安与消防隐患,请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取缔;
关于此问题本人于2014年9月在本栏目进行过题为“关于万通上北新新家园一楼占用住宅经营问题”的投诉,也收到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答复函(津滨工商访函[2014]14号)的答复,具体答复为“我局已经向有关当事人下大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已函告区食药局,由其依法进行查处”可是半年过去了,饭馆照常经营,超市也开的火热,不知当时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起到作用了吗,食药局到底有没有到现场去取缔,现在三个部门合并成“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可以按照市政府“一个部门管市场了”,请贵委尽快解决此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