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汊沽港多个售楼处将公用电梯面积计入建筑面积销售是否合法?
区领导您好:
前些阵子老家的爸妈打来电话商量要买楼的事情,惊闻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在建和已建完的多个高层房地产项目,凡是加装了电梯的,都将电梯的面积纳入购房者的建筑使用面积统一核算,而且电梯公用面积和建筑使用面积同价!
比如,一栋楼,两个单元,两部电梯,一层两户,共11层,那两部电梯就被开发商售楼处,按照建筑使用面积了卖出了24次!
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合理?如不合理,相关部门是否采取相关措施制止此类情况的发生!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