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楼** 提问时间:2015-03-28

标题:蓝印转红印后房产的过户问题

尊敬的有关领导,你们好!

我2009年在武清区购买了蓝印房,并按规定顺利办理了转红印手续。因为当时购房时是用父母的钱付的房款,现在打算把这套房过户给父母。

但去房管部门了解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蓝印转红印后,房子也不允许过户。

我此前看到有此类房是可以正常买卖的,不知道是不是出了新政?

想了解是否天津有这样的规定,并请告知相关文件。

非常感谢!

祝 工作顺利!

2015年3月28日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4-15 是否超时:否

楼**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31日

楼**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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