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不达标,照常催缴供热费
尊敬的政府工作人员您好:我今天所求助的问题是--我所经营的餐饮企业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盛世馨园11-2号商铺.共三层底商.2014-2015年底供热不达标.多次找到所属供热公司"国环供热".但他们说我们的商铺没到两年还在开发商的保修期范围内,让我们找开发商(找物业).我们又多次找物业.物业那边派师傅过来,又放水,又查问题.可是我们的二楼和三楼的包房内的温度一直没有提高.找物业都不少于十次了.一次他们师傅来给放水.我们拿了温度计,放了二十多桶水,水温才23度.有他们师傅在现场.冬天温度不够,还得天天打空调,电费比正常时每月要多交3500-4000元左右.今年的采暖期已经过了,现在"国环"打电话说催缴供热费.我说不是我们不缴.是问题到现在一直推诿没决.解决了我就缴.打电话的工作人员:要移交国环公司那边起诉,我想求助政府,我们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怎样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