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03-25

标题:农村耕地征收补偿

杨嘴村对果树征收采用28000一亩征地,菜地标准才几千块一亩

这标准是否太低?

试问,是根据那个条例和标准征收的,市里或者区里有没有允许。

依据《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津国土房资〔2014〕36号)

上面有明确的规定,各种果树和苗木的补偿标准,都比我们村现行征地标准要高,难道村里标准可以低于《通知》标准?

我才疏学浅,只找到了这个《通知》,这个《通知》是否适用于我村征地。

请政府领导解答我的疑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4-15 是否超时:否

李**: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

李**: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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