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多交的流动人员存档费不给退
您好:
我叫王**,2005年9月把档案存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编号:I0011792并缴费520元,从2005年9月到2009年12月,之后一直在外地工作。2014年1月去武清人才办理相关事宜,由于没有带存档凭证,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后告知:我从未交过存档费,由于当时忘记是否缴费?而且没有带相关证明,没有办法只能补缴以往费用,所以当场缴纳1110元,日期从2005年10月到2014年12月。之后,我回家找到相关凭证后,找到武清人才协商多交的520元退款事宜,被告知不能退,只能算是以后的存档费,并在我的存档凭证上注明日期是2015年1月到2019年4月。国家在2014年底公布从2015年1月开始不再收取流动人员的存档费后,我再次找到武清人才,他们还是不给办理退费,像这种公然违反国家规定的做法,还请帮忙处理,520元对于打工人员来说不是小数目!
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