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沈* 提问时间:2015-03-22

标题:市场主体信用公示信息无人录入

行政处罚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以内,应该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天津质检稽查总队去年12月1日对天津祥浩斯波兹曼自行车有限公司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津稽)质监罚字﹝2014﹞93号却至今未被录入信息公示系统(http://tjcredit.gov.cn/platform/viewBaseDept.ftl?entId=9c1257c253ee8a3c007a14232463a813),发生这样的情况依法依归应如何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03-26 是否超时: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登记分拨。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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