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夫妻于生态城某楼盘联名购房,被要求去泰达公证做共同出资公证,费用为房款百分之一,请问:为什么只有生态城有这个规定,这是不是与婚姻法中 关于婚后财产的规定想叠加?请给出条文政策及解释!
贾**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23日
贾**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23日
贾**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夫妻联名买房被要求公正问题,天津中新生态城建设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5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夫妻联名买房被要求公正问题,天津中新生态城建设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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