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3-16

标题:危重病人在总医院住院14天后要求出院,否则无法享受医保

您好!我母亲严重肾衰竭和肺部感染于2015年3月5日住进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肾科住院部。至今没有渡过危险期。而今天医生告知我们住满14天院后,需要办理出院,再自费住院7天后,才能继续享有医保。院方说是医保规定,请问是这个样吗?我们只是普通老白性对于自费的7天(需要几万元)的政策真的无力承担。为什么我们已经住院治疗,不能完全享受医保,只还没有治愈的情况下要办理出院在办住院?请领导给予解释是不是有这种规定?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5-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3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问题,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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