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本人亲属于2015年3月16日上午到区医院就诊,由于不能保证治疗,我们亲属决定转院天津胸科医院治疗,随后在区医院使用120急救车负责转院,但向我们收取1000元费用。我们对此费用之高心存疑虑和不满。本来救人性命的急救车成了敛财工具,还请有关部门给与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处理。现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于您电话沟通,为您解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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