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霍** 提问时间:2015-03-12

标题:购买的朝阳北部湾限价房迟迟不交,要求业主补采暖费

儿子在双青新家园 朝阳北部湾购买的限价房,合同约定2014年12月31日交房。结果一拖又拖,迟迟不给准确答复。采暖期最后一天可以办理应急装修,但是要交半个月采暖费。非常不合理。我们业主多次协调未果,儿子马上婚期就到了,一家人非常着急。请领导给予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3-16 是否超时:否

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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