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5-03-11

标题:房产分配

有个姑姑患有精神疾病无法自理,老公已去世,现由几个哥哥供养,请问姑姑与姑父结婚的房子这几个哥哥有权利拥有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3-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大王古庄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大王古庄镇政府回复如下:

您姑姑在世期间房屋所有权应属其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就此问题您可以到相关法律部门或找律师进行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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