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5-03-10

标题:开发商拖欠暖气费不还

本人于2014年初在武清区松江运河城二期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售楼处办理入住时(2014.02.20)要求必须缴纳2014年取暖费,否则不能办理入住。由于马上就已经到了取暖结束的时间,所以办理人员答应该取暖费多退少补。2014年多次咨询物业无果,但是直到现在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今年的取暖费还是照常缴费。打电话咨询物业物业回答说要等到2015年3月以前给答复。到如今还没有任何消息,催问过几次物业到未果。我想请有关领导帮忙过问一下,钱不多,办起来这么难。一拖再拖,要钱一个令必须缴,合理不合理先交钱,想退钱就比登天还难。该问题我已经提交天津武清政民零距离,第一次说已通过审查正在核实处理,请继续关注。之后又以我的问题不符合条件并且删除处理,我想知道是不是你们解决不了还是不想解决,这个栏目就是个摆设??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3-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区建委回复如下:

鑫泰供热公司已及时与您取得联系。您的房屋在祥福园二期,办理入住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2013-2014年度采暖费应由开发商和业主分别承担相应天数的采暖费。

鑫泰供热公司已积极与开发商联系,确定各自承担费用的时间,双方目前已达成一致,完成退费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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