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03-09

标题: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是否必须缴纳物业费用?该要求是否合法?

我是北辰区宸欣家园的一名业主,日前,房地产开发商通知业主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但是,其中要求业主提供“入住确认单”。经询问物业人员,告知要想得到“入住确认单”,就要缴纳物业费。请问房地产开发商的上述要求是否合法?产权证是证明房产归属权的法律文书,与缴纳物业费有何关系?请给予我电话答复。谢谢工作人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4-15 是否超时:否

李**: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10日

李**: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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