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养老金的衔接
市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在职职工,现就有关养老保险有关事宜请您帮助解决。我于1993年9月在天津市公共交通三公司参加工作,在1995年调动到一家合资企业工作,2008年,在企业的保险年限核对工作中才发现自我1993年参加工作到我1995年调离原单位的保险没有给我上。(至此,我与公交三厂已足额缴纳养老金,只是当时没有电脑联网,故至今为止没有衔接)。就此我咨询了相关部门,和与我有类似情况的人员,答复是应该给我补齐相应的保险年限。于是,我从2009年起,找到原单位,原单位相关人员调阅了我的人事档案,有原始录用信,调动工作相关证明,并在公司查阅出我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凭证,事实清楚。本来我认为这次我的保险年限可以衔接上了,可是,自2009年至今,原单位多次要我借阅人事档案到区,市劳动部门和社保中心给我办理此事,但至今没有办成,回复是还要等有关部门审批,现在都近六年时间了,不知何时能批准,希望各级领导给予救助!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