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3-04

标题:自有房屋注册营业执照涉及的房产税问题

我们北京注册公司准备天津注册分公司。现自有写字楼可以办公,为什么还要征收房产税?而且费用还那么高?

从天津注册公司是为了天津经济繁荣发展,而政策却这么排拒企业,办执照本身已有相关费用,而购房当时该办的手续和税务都是按国家政策要求办理的,那办公楼地址就该和办公程序分开才对!办公有办公手续,地址有地址手续,对于自有办公楼来说,重复计算收费是不是不太合理!

总之,自有办公楼的营业房产税能否另行考虑,劳烦有关部门为热爱天津的年青创业者们考虑考虑!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5-03-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相关进行核查。此情况建议你咨询税务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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