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赛博数码广场一楼A199号黑心店铺恶意欺诈消费者
2015你年1月22日下午15点30分左右在天津市南开区赛博数码广场选购电脑,经过A199号店铺店员向我推荐三款不同的机型分别是联想、戴尔、XPS分别介绍了相应的配置以及价位,问我买电脑做什么用,告诉他平时做些音乐和视频方面的剪辑配置要求酷睿i7 4核的处理器2G独显1T硬盘8G机身内存中高性价比,并要求材质机身材质铝镁合金15寸大小的屏幕64位巧克力键盘等,特别向店员描述对电脑的屏幕要求很高,当时就看中XPS的屏幕了但是机身配置却没有达到我的要求,同时又问店员向我推荐那款联想的这款机型能不能达到XPS显示屏的标准【可视角】,店员说肯定没问题都是高分屏1920X1080P的,由于这是自己第一次购买电脑,对电脑的屏幕材质以及可视角都欠缺了解,因为当时店员给我推荐的那款联想笔记本分辨率是1366X768的如果想要高配1080P的联想笔记本必须去库房提货,前提是不到财务那里开单子是不能去库房拿货的,当时的想法就是反正今天也要买并没有想那么多,通过POS机刷卡消费了支付了4560块钱,付完钱之后接待我的不是那个刚才向我推荐笔记本的店员了而是经理和店长,很疑惑的问那个经理刚才我看的那款联想笔记本机身外壳有没有银色的,经理说没有,随后又补充了一句柜台上不是有很多银色的嘛,你也可以看看其他机型配置都差不多的,,,由于自己对电脑缺乏了解加上柜台所摆放的机型繁多很快就眼花了,他们也看出来我挑眼花了,那个经理借机再次向我推荐一款戴尔介绍这款机型和我想要的差不多,如果想要这款要多加640元,我当时比较犹豫,心想既然买就要买好一点的,再次通过POS机刷卡640元随后跟随经理去楼上看了他口中所描述的那款电脑,首先发现分辨率达不到1080P屏幕的可视角度达不到我的要求,有些疑问并向经理和店长提出退款的想法,店长随后说了一句;你交的不是现金退款要扣手续费‘税点’这样你们消费者不合适,我问扣多少他们异口同声回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利息,第一次通过POS机刷卡竟然扣这么多?我叫他们算了一下到底要扣多少,那个经理拿着计算器过来告诉我一共1040块钱,我问他们能不能少扣点给我退回5000行不?他们明确的告诉我这是他们店【天津芯诺联合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里面的规定,他们看出我的犹豫借机向我推荐华硕以及之前向我推荐的那款联想,当时也意识到这里面有问题可是钱已经付了后悔已来不及了,销售经理叫店员去库房拿出来一款联想笔记本,并当我面开箱并要求我看看这款机型,我当时就提示他别开了,脑子有点乱看不了,可是那个经理就像没听见一样把箱打开了,【当时没意识到这是圈套、折旧费的由来】屏幕确实是1080P的就是那个屏幕可视效果一般,与我之前看中XPS13的那款机型显示效果相差甚远,并向他们提出决心要退款,可是他们却以POS机套现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利息税点和折旧费、POS机刷卡需要15个工作日才到账等理由推托我,和他们纠缠到下午17点半快天黑他们也不给退钱,店长却给我开了一张收据叫我想好了再来,【笔记本没有拿】我真的好气呀。23日早上我再次来到了A199这里店员却以经理忙为由没有接待我,在来的路上我求助110描述了大概情况,警员回复我这种情况属于商业纠纷叫我找工商,再次拨打投诉电话12315反应情况,工商局又给我回个电话我简单的描述了情况,工商工作人员回复我直接找赛博商场管理部他们会出面解决问题,找到了广场管理部的一层楼管并向他反应情况,没想到的是他也说扣除百分之二十的折旧费说是商场里面的规定,当时我是既无助又费解,更是迷惑 随后跟随商场管理部的一层楼管来到了A199号店铺,经过多次协商和求情勉强的给退了4500块钱, 差价700不给退,理由就是POS刷卡机没有到账扣除20%的利息以及折旧等费用,说白了怎么就不给退爱找哪找哪,我们也是签过销售合同的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商家通过这些要挟我这个法盲】在付完钱之后确实签过一些签协议但是没有确定要哪一款机型他们要我先把字签上选好了后补也行,【头大,这辈子干的最愚蠢的事】签字之前商家没有任何提示以及忠告,协议内容由于付款时比较伧俗忽略了很多细节,这点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为什么没有效力?因为存在有意的隐瞒和欺骗等行为。我个人认为1、没有给商家造成实质性的损失2、商家存在欺诈误导消费者嫌疑3、无论是700块钱折旧费还是银行所扣除的利息都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合理的。 我根你们说,这些所谓的商家套路子,花样玩法多多,没付款之前顾客提出的任何条件都会答应,理由就是我们柜台上摆放的都是低端机,没有你想要的那款,当你提出想看看那款机器时,他们时常都会这样讲,没有付款没单子是不能去库房拿货的,交完钱看货时发现没有达到自己理想的追求,提出质疑并要求退货,可是商家却以种种理由推脱,给你推荐其他机型开始他们的忽悠… 当你决心要退货时他们会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你看的机器已经开箱激活了按理要付折旧费,商家狮子大开口20%的折旧费,或者POS机刷卡扣税点20%等等…不管怎么讲人家就要赚你1000多块钱,可是顾客心里不平衡啊,到你家选购机器只是看了一下就要那么多啊? 可是钱已经在他们手里当时不得不妥协! 2012年6月20日,消费者刘某在南开区鞍山西道数码广场有意购买一台戴尔TUBBO15型笔记本电脑,但商家销售人员却极力推荐另一款戴尔m5110-748型电脑,称其配置为8G内存、3G显存,比消费者所选电脑性价比优越。在销售人员极力推销下,消费者买下这款电脑。但购买后发现,其标注配置与销售人员介绍情况不符,故向工商部门申诉。 [处理结果]经查,涉案当事人为天津芯诺联合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该案涉及的戴尔m 5110-748笔记本电脑,其出厂实际配置为2G内存,1G显存。当事人在销售时宣称8G内存、3G显存,是后期自行改装的配置。当事人在销售时不仅隐瞒实情,而且在发票上也没有写明自己真实名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据此,工商南开分局责令当事人为消费者退货,并依法做出相应经济处罚。 [法律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但一些经营者缺乏诚信,以消费者所选商品的配置落伍、性价比较低等进行误导,当消费者真正购买了由其推荐的商品,其中不乏上当受骗。 赛博数码广场一楼A199号店铺的受骗消费者的经历http://bbs.tianya.cn/post-837-90889-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