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我2014年8月从河北省气象局调到天津市气象局工作,医保关系从河北转过来了(2008.6-2014.08),2014年9月已开始在天津缴纳。
但之前我先后在河北廊坊工作(1992.21-2004.12)、衡水工作(2005.1-2008.5),我1990年参加工作,从实行医疗保险时(199X年)就缴费了,而且从1990年视同参保的。如不接续,我就变成从2008.6参保了,影响很大。这两段时间如何转移接续?
急盼答复!
郝**
201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