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3-03

标题:咨询房补问题

尊敬的国土资源房管局领导您好:

本人自2013年申请了龙山道公租房非补贴类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在申请公租房之前,本人曾多次去所属街道咨询房补问题,得到的答复是,由于本人和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所以不能享受房补。本人是以离婚未再婚的理由申请的公租房,且离婚以后,街道对本人和孩子非常照顾,给我们办理了特困救助,但是由于和父母在一个户口上,所以不能办房补。这样一来,入住之后公租房的费用又是一笔很大的开销。我和孩子虽然一直同父母一起居住,但是由于生活习惯问题,也经常有各类矛盾。无奈,孩子目前上小学一年级,我需要出去打工赚钱,实在无能力在外租房。真诚希望领导们能帮帮我们娘俩,哪怕稍稍给一点补助,让我们娘俩的生活压力稍微减少一点点,我们就知足了。此致

敬礼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4-09 是否超时:否

王**: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5日

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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