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3-03

标题:武清五一阳光御园业主何时能办暂住登记,孩子初三了。

您好!

本人与2013年在天津武清区购房,楼盘是五一阳光三期御园,并于2014年10月已经收房,现已拿到房屋产权证,办理蓝印的其他资料都已准备好,但咨询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相关人员,说开发商未在派出所登记,不能办理居住证,开发商说年前已向公安局提交了资料,孩子已上初三,面临中考,不能暂住登记就无法办理蓝印户口,开发商和派出所登记问题怎么就成了不能办理居住证的理由,那我们购房人的利益谁来保护,请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3-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于您电话沟通,为您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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