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苏* 提问时间:2015-03-03

标题:饭店无照经营不给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于2014年7月27日在政民零距离栏目提交了上述标题的投诉留言,填写了姓名和手机号等内容,查询码为3306669755。2014年7月29日,栏目回复:"该问题已交由辖区处理部门核实,根据留言暂时无法判断该单位是否在工商登记范围内(军队),有待进一步核实"。而后至今再无下文。我查询结果后填写的不满意评价及内容已经被删除,并且再也无法填写满意度评价。请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给消费者合理合法的答复。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03-06 是否超时:

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并分拨相关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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