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付* 提问时间:2015-02-28

标题:武清高新公寓不合理不合法规定

我是一个租住在高新公寓的一个普通的员工,在高新公寓租住了4年了,挺感激政府和贵司给我们提供了物美价廉的租住房,但是,近日的事情让我们觉得很无奈

年前,担心放假期间屋内管件漏水,临出行前我们关闭了屋内的水闸,年后回来,发现水闸失灵了,没法正常的开启,晚上经值班的工作人员看后,得知水闸是因为长时间生锈所致,需要更换,约定第二日更换,并收取了更换费用30元,多退少补,第二日工作人员如约来更换水闸,在更换的同时发现水表也坏了,需要同时更换水表,此时告知我们更换水表的费用(240-400元)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我们不同意,工作人员便带走了水表,封死了水管,使得我们现在没水可用。如果我们退宿相应的费用就要从我们的押金内扣除。

我们从网络上查找资料得知,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消费者对水表不具备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就水表的实际权利行使状态而言,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全部在供水方即供水方。消费者用水是购水付费,没有水表,供水公司就无法售水、收费。谁最需要水表上的数据,水表就应归谁所有、由谁维护和更新。消费者对水表不能自行处理,也就没有所有权。所以水表出现问题了理应由高新公寓(或武清开发区工业物业公司)这边负责维护更换,这个费用怎么可以转嫁到我们的头上。

我们只是工作在武清这里最最普通的职工,每天下班就希望可以舒服的休息一下,现在我们无法用水也无法正常生活。

根据我们了解不仅仅是水表,电表出现问题也需要租住方出钱更换,这样的规定不符合常理更不符合法律法规,还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我们解决一下眼前的问题,也许您的一句话,一纸通知会让这里变得更加和谐。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3-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开发区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开发区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更换水表、水闸问题,武清开发区工业物业公司已派专门人员进行了免费维修,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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