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屋产权问题及廉租住房补贴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父亲是原天津市搪瓷厂企业职工,公司于2005年破产,归属天津市玻璃总公司管理,从我父亲1981年上班至今一直居住在红桥区丁字沽六段通江楼内一间16平米左右的伙单里,该处房产为天津市搪瓷厂宿舍,产权为企业产,整栋房子就只有一个大的产权证,没有单独伙单的产权证,也没有租赁协议,我家再此居住30多年了,父亲下岗,母亲没有工作,家庭属于低保家庭,现在政府有保障房,想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可是红桥区房管局要求提供我家该伙单的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我家没有,只能玻璃总公司开的居住证明,居住在该处房产16平米的伙单内,请问领导我家这种条件是否具备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条件?居住在原国有企业的宿舍内,单位一直没有給职工产权,也没有任何租赁合同,请问单位是否存在违规现象?谢谢领导,急等解决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