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目前武清区不禁行摩托车,但三轮摩托车在城区路段禁行(设有禁行标志);持有汽车驾照不能驾驶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必须先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方可驾驶摩托车。
具体情况请咨询天津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电话:2455900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