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程** 提问时间:2015-02-25

标题: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年限计算

人力社保局局长:

您好!我是农籍职工程**,我缴纳了城居和城职两种养老保险,按照人力社保局[2014]48号文件,“城居向城职转移”不计算年限,我能否建议适当考虑城居缴费额度较高人群的年限折算问题。

我与2012年缴纳当时最高档的城居养老保险(每年3840元),一次缴满15年,当时最低档的城职养老保险每年才2006元,我缴纳的城居保险比城职都高,转移时却不算年限,对于我这种情况文件就有失公平。

因此,我建议“城居向城职养老保险转移”时,适当考虑缴纳最高档城居养老保险人群的年限折算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4-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2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已将您的建议转给相关部门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希望您以后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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