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5-02-16

标题:关于天津市北辰区顺义里小区停车费及物业费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文规定,小区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在购房时也缴纳了公摊面积的费用,这说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为全体业主所共有。可见,该不动产的物权在全体业主手里,物管公司利用权利业主名下的不动产,进行停车收费,属于不动产所产生的收益,既然物管公司无权对该财产进行处分,所以他收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说要收取这笔停车费就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不然这笔费用是收了,业主也不能受益。

并且强行拆除小区内绿化,深夜居民家着火物业没人看守。最后还是周围邻居们一起扑灭的大火。

因上所述,本人认为不能交这些不合法的费用,并且每天白天全家人都会收到物业骚扰电话,而且到了晚上还挨家敲门骚扰,催促交这些不合法的费用。给家里老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3-13 是否超时:否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2月17日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1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