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京津时尚广场业主委员会擅自使用印章问题
武清区京津时尚广场业主委员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业委会主任为了谋取私立就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将京津时尚广场外墙面委托给天津鸿盛瑞祺商贸公司出租给天津钦盛有限公司做商业广告,因没有广告位致使大量商铺空闲,(指一层楼或两层楼整体承租的,业委会都不给广告位,他们是在干正事吗?),广大业主损失极大,此业委会主任为了一点点私利使商铺瘫痪,乃罪孽深重。请问此事应由谁来管,我们国家我们政府有管得了的吗?老百姓状告无门,虽然是自治组织,可以更换改选业主委员会,但是牵头单位是谁,请牵头单位可以组织改选,请有关部门严查牵头单位的职责,是不是以自治为由管不了和他们利益捆绑在一起了而不想管。根据物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擅自使用印章的由乡镇街道办责令禁止使用,我们业主去了杨村街道办而有关领导(主任)却说管不了,请问区领导武清区还有管得了的人吗?能不能让能干事保清廉的人当这个官。京津时尚广场涉及到800余户,经营状况区领导也明知,狼藉一片,成了空城,有损于武清区京津明珠的形象,也涉及到武清治安稳定和繁荣发展,虽然是自治但是并不是说不受我党我们政府的领导,我们基层政府可以派专人监督,按物业法规定业主能够真正做主,不能以个人小利损失业主的大利,应以招商经营为理念收取合理费用,不能以现有的毛利,而形成恶性循环,望能够引起区领导的重视,使基层单位抓好抓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