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2-13

标题:关于产假和哺乳期内工资待遇的问题

你好,我是一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司总部在北京,劳动合同是与北京公司签订的,我工作的地方在天津,社会保险也是在天津缴纳的。现在我已经怀孕8个月了,27周岁,产假应是128天,请问:

1、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应该是怎么样的?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合理吗?

2、公司声称休完产假天津没有空余岗位可以安排我上班,只能去北京,这样的远距离的工作不方便我喂养宝宝,我可以申请哺乳假吗?公司是否可以以安排工作而我不去为借口辞退我?如果这样我能够得到什么赔偿?

3、产假后哺乳期的假期还可以申请多久?待遇如何?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4-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2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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