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5-02-12

标题:关于三和小区物业问题

1)物业仅凭一纸通告称经上级部门批准,未经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批准,未通过招投标程序。

2)物业进驻后进行车辆管理,擅自改变小区道路、公用场地用途,施划停车位,占用主次车道,停车位标线宽度仅1.2m,明显是掩耳盗铃的做法,妨碍正常交通及消防通道,占用小区锻炼器材用地,影响小区居民正常锻炼与休息。

3)物业违背车辆管理规定,私自给居民车辆安装扣押锁,以扣押居民车辆,侵犯居民车辆使用权。

4)收费无依据,经费使用没有明确,未明确收费的服务范围。

故请有关部门答复:

(1)三和小区物业进驻是否合理;(2)私自占用消防通道,经营停车是否合法;(3)小区停车是否有收费标准,收费后服务内容包括哪些。(4)小区内有综合执法、有居委会为什么均视而不见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3-11 是否超时:否

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2月15日

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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