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15-02-08

标题:合同到期终止

08年11月与上海一家德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至14年12月末(3年/次,共2次)合同履行地在天津办事处,14年12月中旬公司通知我合同到期终止续签,并补偿我6.5月平均工资。还没确认签字,但钱已经转到我的工资卡上。

请问:1.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劳动合同能不能申请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口头申请多次,没有违纪等不符合公司规定行为)

2.跟公司沟通多次,结果都是不理睬,要我去走法律程序。我现在的情况能得到什么法律支持。

3.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离职,但员工手册里要求提前30天通知,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说明。

4.很喜欢也很珍惜这份工作,一直都在努力工作,离职非常意外,总部内部人透露:公司是在规避工龄偏长员工,的确又迅速招来好几个90后员工,不解。

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4-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2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